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降低存量首套住房贷款利率有关事项的通知》。
明确自9月25日起,符合相关条件的存量房贷借款人,可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既可以变更合同约定的住房贷款利率加点幅度,也可以由银行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贷款。
通知内指出降低后的存量房贷利率,依然要符合贷款发放时当地的房地产政策,即不低于当时所在城市房贷利率政策下限。
“什么是房贷利率下限?”“下限又是多少呢?”这些问题成为众多网友所疑惑的内容。
截至9月1日,据不完全统计,上海、北京、深圳、福建、河南、江西、湖南、吉林、甘肃、西藏、内蒙古、贵州等地的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官网发布公告,披露近几年当地或省内各城市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执行情况,以确保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顺利落地。
就在刚刚,央行浙江省分行也公布了浙江各城市公布首套房贷款利率下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