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低调了一年多的房地产税再次回到大众视野。
11月2日,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经中心副理事长、国家统计局原局长宁吉喆在《党的二十大报告辅导读本》中发表署名文章提到,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在此之前,10月15日,《求是》也发文表示,要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
高层连续的表态,引起了市场的关注。
事实上,自从2018年房地产税被列入第一类立法项目中,有关房地产税何时落地的目光就有增无减。按照一类立法项目惯例,2018年3月至2023年3月的5年之间,房地产税法应当完成立法或提请审议。而现在,时钟已经走向最后的几个月,等待大锤落地的目光再次多了起来。
不过,有业内专家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此次宁吉喆提到的“积极稳妥”,是出现在分配体系的框架下的,相比过去的“稳妥推进”,着眼点是“积极”两字,具有非常明确的方向性导向。
税务部门相关人士也告诉《华夏时报》记者,和民众以为的抑制房价的功能不同,房地产税主要是作为完善税制结构的功能存在。目前房地产税仍在立法过程中,尚没有明确的落地时间表。
按照财政部部长刘昆的表述,当前,要在保持基本税制稳定前提下,优化税制结构,健全以所得税和财产税为主体的直接税体系,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强化税制的累进性。
共同富裕的一环
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也是收入分配的调节利器。
10月2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支持深圳探索创新财政政策体系与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其中提到,支持深圳在全国税制改革中先行先试,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税收改革工作和研究课题,继续当好改革排头兵、试验田,努力为全国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
这被视为深圳将试点房地产税的信号。
不过,当前,减税降费是政策主基调,房地产税则是加税。特别是今年以来,各地出台了数量较多的房地产政策,包括鼓励三孩家庭购房等。而此次房地产税的表态,让市场陷入了矛盾中。
“无论是房地产税还是鼓励三孩家庭购房,都是为了支持合理的住房消费需求,鼓励刚需和改善型需求,与监管无序的、不合理的住房需求并不矛盾,都是为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专家表示。
而在财税部门看来,房地产税是完善消费、财产等方面税收的重要一环,起主要功能正是在于完善我国税制结构。此次宁吉喆也是将其放在“三次分配”的背景下表述的。
事实上,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主席习近平就实现共同富裕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一系列重要指示和要求。此前多次重磅会议均提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要发挥分配的功能和作用,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加大税收、社保、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
“从国家财政或地方财政来说,财政来源的开拓值得研究。今年各地土地交易市场面临压力,也对地方财政收支带来困扰。但税收和财政的关系还不能停留于此。要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提高直接税比重。类似‘地方税’‘直接税’等概念,实际上都表明财政税收体系分配模式的转变。”专家表示。
完善税制仍是主要目标
不过,完善税制非一日之功。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税制改革始终与经济全球化的外部环境相适应,着力构建利益共同体。把握国际税制发展趋势,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包容性增长和绿色税制方面的改革措施。积极参与数字经济国际税收规则的研究制定,有力维护了我国税收利益。
对于如何完善税收调节机制,宁吉喆提出,要优化税制结构。要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提高直接税比重,增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要完善税收征管。要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健全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提升税收监管能力。
比如,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适当扩大综合所得征税范围,完善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深化增值税制度改革,畅通增值税抵扣链条,优化留抵退税制度设计。
在消费税方面,目前消费税仅包括14类商品,专家建议,后续可将一些高档娱乐消费税、以及一些新兴奢侈品如高档皮包、私人飞机等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扩大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对于相应的普通居民消费品的如普通化妆品、小排量汽车、汽车轮胎等可降低税率级次。同时,健全地方税体系,加快培育地方税源;全面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规范税收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今年要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预计全年退税减税降税约2.5万亿元。财政部将进一步落实落细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加快大型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等已定政策实施进度,尽早尽快释放政策红利,帮助企业纾困解难,增强发展内生动力,推动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谋划好增量政策工具,全力扩大国内需求。”财政部副部长许宏才表示。
刘昆也表示,在保持中央和地方财力格局总体稳定前提下,完善相关税收收入划分。继续将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作为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减少经济波动对地方收入的影响,适度消解税基分布不均衡及流动带来地区间利益分享的不合理性,既做大“蛋糕”,又分好“蛋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