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9月10日消息(记者孙冰洁)近年来,随着二手房交易活跃度不断提升,涉及二手房买卖的诉讼案件也在增多:一房多卖;首付款被挪用,导致房子抵押没结清无法过户;利用假产权证骗取购房款……种种购房“陷阱”让消费者深感无奈。近期,杭州的王女士就深陷一起二手房购房纠纷。
买房交了全款却被告知无法过户
疫情期间,由于一直在外租房子,进出小区很不方便,今年3月,王女士通过杭州链家公司(运河广场店)在杭州市拱墅区买了一套61平方米的二手房。合同约定全款,在没有买过二手房经验的情况下,王女士觉得链家公司是专业水平很高的公司,便将共计223.5万的全款打到了资金监管账户。王女士认为,作为房屋中介公司,其有责任在交易前对业主的资质进行审核。她告诉记者,链家公司的《居间服务合同》(又称《中介服务合同》)第一条就规定,“链家公司协助查看出售人身份情况和房屋权属证书”。“买房前给了链家4万块钱的中介费,就是为了省点事,让中介完成核查业主身份、房屋状态等事宜。”她不理解,购房时链家明明承诺已查验好,房子可以交易。为什么交了款之后才会曝出业主征信有问题?而这样的房子为何能顺利在链家登记并交易?
对此,房产链家法务部门负责人吴先生称:“公司在将该房挂牌出售前,的确核对过业主的房产证,而该房也可以在房管局的网站登记出售。”他同时表示,公司对该房的抵押状态和业主的征信问题并不知情。“二手房里十有八九的房子都有贷款,这是行业默认的,我们不可能去挨个核查。”吴先生说。
在分析这一案例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在消费者签订购房合同时,有被房产中介机构误导甚至欺诈的嫌疑。按照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条款规定,消费者有权利要求中介机构完璧归赵,合同也应予以撤销。如果消费者有证据证明中介机构的确存在欺诈,最高有权利获得3倍已支付房款作为赔偿,以制裁失信者,使房地产交易行业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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