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取还贷近期又有新变化

2020/3/24 14: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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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影响的无房职工,租赁提取可以提高额度吗?疫情期间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该如何处理?日前,从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桐庐分中心了解到,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公布了《关于妥善应对疫情进一步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发布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
       在2020年6月30日前,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无房职工,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其中提取2020年3月至6月期间的限额按现标准上浮50%确定,即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为1500元/月,建德为600元/月,桐庐为1050元/月,淳安为750元/月。本细则下发前,已提取的不再补办。此外,自2020年7月1日起,租赁提取限额按原标准执行,每年提取一次。

此外,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杭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在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不能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申请贷款不作逾期处理。

贷款职工可通过登录杭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gjj.hangzhou.gov.cn)网上大厅个人登录,在“贷款业务”中的“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申请”栏目进行申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明材料后提交中心审核;或至委贷银行提出贷款不作逾期处理申请并提交证明材料,由委贷银行受理、初审后提交中心审核。

中心将根据职工申请信息完成审核,审核结果以短信方式告知申请人。政策实施期满后,对审核通过的,中心将期间扣收的罚息一次性退还至借款人贷款还款账户(未扣收的不再收取),不作逾期处理。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以上业务职工应在2020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


编辑者:canfcw.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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